此项规定有利于专家到别的医院进行指导和交流
本报讯(记者李晓)过去,一个医生一般只有一个执业地点,只能在一家医院看病。而市卫生局近日出台的《苏州市执业医师第二执业地点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在我市执业注册的医生可以有两个执业地点,可以到两家医院看病。据了解,这将有利于专家到其他医院进行技术指导和交流。
据了解,该办法适用于第一执业地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执业医师。只要是身体健康、能胜任工作的具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生,经第一执业地点同意,便可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,法医师的执业类别和范围还应在第二执业地点诊疗科目范围内。
而以下6种情况不需增加执业地点:到第一执业地点的分支机构执业;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;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活动;医疗机构之间安排的会诊、进修;对病人实施现场抢救;经本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试用期人员。市卫生局有关人员表示,本市注册的医生若要到苏州医院执业看病,需到卫生行政机构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,该办法于7月1日起执行。 |